10-3.1所得分配的方式
各取所值 |
依貢獻度決定所得,即功能性所得分配的原則,為資本主義社會採用。 可激發上進心,努力工作,累積財富,促進社會進步與經濟成長。但容易造成貧富不均。 |
各取所需 |
依需要決定所得,為烏托邦社會採用。 所得與貢獻度無關,造成缺乏上進、不事生產,淪為均貧。 |
各取等份 |
生產成果由全體人民平均分配,為共產主義社會採用。 齊頭式假平等,降低努力上進的誘因,淪為均貧。 |
10-3.2解決所得分配不均的方法
運用租稅政策 |
採取累進稅率課徵贈與稅、遺產稅,對高所得者課徵較高的稅。 |
保障最低所得 |
制定最低工資。 |
社會安全制度 |
增加移轉性社會福利支出,如:貧戶救濟、老人福利、失業保險等。 |
全民醫療保險 |
全民健康保險 |
教育機會 |
九年義務教育 |
職業輔導機構 |
透過職業訓練,培養自力更生的能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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